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(部):
为持续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,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科研能力,构建高素质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,经研究,决定在秋季学期继续支持各学院(部)青年教师赴企业开展实践锻炼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派对象及条件
各教学单位承担专业课教学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在岗青年教师,且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;
2.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;
3.承担专业课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,且近几年无企业工作经历;
4.身体健康,符合挂职锻炼相关条件。
二、挂职锻炼形式
本次挂职锻炼形式以专兼职为主,专职挂职时间为6 个月,兼职挂职时间为2 个月。
三、选派人员流程
1.外出挂职锻炼采取自愿报名及学院(部)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
2.各学院(部)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和课程安排情况择优选派,原则上每个专业(或教研室)不超过2人,特殊情况除外。
四、日常管理与考核
1.各学院(部)对选派的挂职锻炼教师加强管理,坚决杜绝“空挂、假挂”现象。
2.在挂职锻炼期间,挂职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,服从安排,严格遵守挂职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,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和义务。
3.各学院(部)要适时与挂职单位进行沟通联系,帮助落实挂职锻炼计划,检查教师挂职锻炼情况,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,挂职锻炼教师须定期向所在学院(部)汇报锻炼情况。
4.挂职锻炼结束后,挂职锻炼教师需撰写总结报告,教师发展中心适时组织外出挂职锻炼教师集中汇报,各学院(部)可根据需要要求挂职锻炼教师为学生做专题报告。
五、挂职锻炼期间待遇
1.挂职锻炼期间,工资、福利与校内在职教师同等待遇。
2.南昌市区以外挂职锻炼的教师根据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报销往返路费。
六、相关情况说明
教师在赴企业之前必须明确挂职锻炼的目标和任务。各学院(部)通过选派教师挂职锻炼活动做到共建实践基地,共建特色专业,推进校企合作与产教深度融合。
请各学院于 6 月 15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汇总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批。